新版《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简介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制修订NB/T47013.1~13-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已由国家能源局于2015年4月2号以【国家能源局2015年第3号公告】正式发布,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
主要修订内容:
与JB/T4730.1—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u a) 修改了适用范围;
u b) 修改了无损检测人员要求;
u c) 修改了名词术语;
u d) 增加了对无损检测设备器材的要求;
u e) 增加了对无损检测方法和工艺的技术要求;
f) 修改了无损检测方法的能力范围和局限性;
u g) 增加了无损检测质量管理和安全防护的要求;
u h) 增加了无损检测资料和档案的要求;
u i) 取消了对无损检测机构的要求。
u j) 取消了原附录,增加了资料性附录“各无损检测方法通常能检测的一般缺陷”。
总体结构与修订思路
主要要求如下:
u 1、各部分标准“一般要求”中按照“人、机、料、法、环”的顺序进行编排;
u 2、NB/T 47013.1提出安全防护总体要求,其余各部分增加额外的安全防护内容;
u 3、明确技术报告内容要求,即检测对象、条件、结果、签字。简图放在报告中,数据放在记录中;
u 4、统一工艺规程的说法,即工艺规程包含通用工艺规程和工艺卡;
u 5、NB/T 47013(JB/T 4730).1中增加一些术语,如公称厚度等,同时对于设备器材容易混淆的“校准”、“核查”等给出明确统一说法;
u 6、各部分标准统一增加关于相关因素的描述。
主要要求如下:
u 1、将安全警示的提法改为安全要求;
u 2、将工艺规程的提法改为工艺文件,工艺文件包含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后改为操作指导书);
u 3、首次应用的作业(操作)指导书要进行验证;
u 4、相关因素变化时,要重新编制或修订工艺规程。
u 5、标准各部分逻辑关系要理清,要形成一本标准,因此在体例和用词上要做到统一;
1 范围
u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u 3 术语和定义
u 4 总体要求(一般要求)
u 5 各无损检测方法的使用原则
u 6 无损检测质量管理和安全防护
u 7 无损检测资料和档案
u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各无损检测方法通常能检测的一般缺陷
1、范围
u 1.1 NB/T47013-2015
的本部分规定了射线检测、超声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涡流检测、泄漏检测、目视检测、声发射检测、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漏磁检测和脉冲涡流检测等无损检测方法的一般要求和使用原则。
未列入的无损检测方法按4.3.1.4关于方法的划分
u 1.2 本部分适用于在制和在用金属材料制承压设备的无损检测。
4、总体要求
4.1 无损检测人员人
u 4.1.1 从事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的人员,应按照国家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无损检测人员资格。
u 4.1.2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级别分为I级(初级)、II级(中级)和III级(高级)。
u 4.1.3 取得不同无损检测方法不同资格级别的人员,只能从事与该方法和该资格级别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
4.2 无损检测设备和器材机、料
4.2.1 无损检测设备和主要器材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射线:X光机、底片;超声:仪器、探头、试块;…
4.2.2 无损检测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其相应的产品标准规定,且其性能应满足本标准NB/T 47013.2~NB/T 47013.13中规定的有关要求。
超声、TOFD:仪器、探头按47013.3和10有明确的要求;
4.2.3 对于可反复使用的无损检测设备和主要器材,为确保其工作性能持续符合本标准各部分的有关要求,承担无损检测的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或企业的检测部门,以下简称检测单位)应每年(或更长周期,按本标准各部分的有关要求)进行检定、校准或核查,并在检测单位的工艺规程中予以规定。
总体要求
a) 检定:凡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无损检测设备和器材应定期送有资格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授权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检定属于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具有法定性。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中(共计相数61相、种数118种)的,并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检测仪器设备必须严格依法定点、定期送有资格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授权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强制检定,检定合格的发“检定合格证书”。
如无损检测工作中使用的场强计、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等。
b)校准:对于未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可进行量值溯源的
无损检测设备和器材应定期进行校准,校准可选择中国合格评
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校准机构进行,也可由检测单位自行
开展,检测单位自行开展的应具备按本标准各部分规定的校准
要求开展的能力。
校准是检验机构自愿溯源行为,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标明量值误差。
无损检测设备和器材中需要校准(或内部校准)的有:标准密度片、观片灯的亮度和均匀度、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超声标准试块与对比试块半径及其他尺寸;磁粉检测设备的电流表;黑光辐照计;白光照度计;超声波测厚仪等。有明确的测量值,标准中有明确的要求:
c)核查:对于未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且无法进行量值溯源的无损检测设备和器材应定期进行核查,以验证设备和器材性能是否满足本标准各部分的相关要求,核查一般由检测单位自行开展。
对一些非强制检定的、无法进行量值溯源的无损检测设备和器材,为了证明设备和器材的状态是良好的、验证设备和器材是满足检测标准要求的,
需要定期对无损检测设备和器材进行核查,以证实无损检测设备和器材能够满足检测标准的要求。无损检测设备和器材中应该核查的有:射线底片的灰雾度;X射线设备的实际焦点尺寸;X射线设备的曝光曲线;超声标准试块与对比试块的表面腐蚀与机械损伤;磁悬液中固体物含量浓度等。
无损检测设备和器材管理中,需要考虑运行核查的有:
黑度计每6个月应采用标准密度片进行核查;
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每隔3个月或6个月应采用标准试块进行水平线性、垂直线性核查;
电磁轭的提升力每6个月应采用经校准的提升力重力试块进行核查;提升力重力试块每2年应采用经校准的秤重器具进行核查;磁粉检测设备的电流表每6个月进行核查;
黑光辐照计、白光照度计每3个月进行核查等运行核查一般为1个月、3个月或半年
4.2.5 对于可反复使用的无损检测设备和主要器材,每次
无损检测前,应按本标准各部分中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的项目应在检测单位的操作指导书中予以规定。
无损检测设备和器材每次使用前,应该检查的有:超声检测斜探头的参数(前沿距离(入射点);K值(折射角β )与主声束偏离);超声检测直探头的参数(始脉冲宽度、灵敏度余量和分辨力);磁粉检测设备及磁粉和磁悬液的综合性能(系统灵敏度);荧光磁粉或渗透检测前,应采用黑光幅照计对被检测表面的黑光幅照度进行检查,使用白光照度计对周围环境白光亮度进行检查;对于非荧光磁粉或渗透检测前,应采用白光照度计对周围环境白光亮度进行检查等.
4.3 无损检测方法和工艺法
4.3.1 无损检测方法的选用
4.3.1.1 本标准涉及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射线检测、超声
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涡流检测、泄漏检测、目视检测、声发射检测、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漏磁检测和脉冲涡流检测等。
4.3.1.2 采用射线检测、超声检测、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
和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等无损检测方法检测对接焊接接头时
,根据设备器材条件和技术工艺要求的不同以及检测灵敏度、缺陷检出率和测量准确度的区别,将其检测技术等级分为若干级别。
射线:A/AB/B;超声:A/B/C;DR:AB/B
4.3.1.3 应在遵循承压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产品标准及有关技
术文件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承压设备的材质、结构、制造方法、工作介质、使用条件和失效模式,预计可能产生的缺陷种类、
形状、部位和方向,按照本部分和NB/T 47013.2~NB/47013.13
的规定,选择一种或多种适宜的无损检测方法,确定其检测技术
等级、检测比例、质量要求和合格级别等,以形成明确的检测要
求。
4.3.1.4 当采用未列入本标准规定或超出本标准适用范围的无损检测方法时,需具备相应的无损检测人员、设备器材和检测工艺规程,经现场试验和技术验证,并形成企业标准。
容规:新方法使用—企业标准—总局委托技术评审—总局批复—使用。
锅规:新方法使用—企业标准—安委会技术评审—总局批复—使用。
4.3.2 无损检测工艺文件
4.3.2.1 无损检测工艺文件内容:工艺规程和操作指导书。
4.3.2.2、4.3.2.3 应根据相关法规、产品标准、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本标准的要求,并针对本检测单位的特点和技术条件编制工艺规程。当工艺规程中的相关因素项目或范围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编制。
4.3.2.4 应根据工艺规程和检测对象的检测要求编制操作指导书。
4.3.2.5 无损检测工艺文件的内容应满足本部分及NB/T 47013.2~NB/T47013.13的相关要求。
各无损检测方法的使用原则
5.1 通用原则
u 5.1.1 每一种无损检测方法均有其能力范围和局限性,且应保证足够的实施操作空间。本部分所涉及到的各无损检测方法的能力范围和局限性见5.2,通常能检测的一般缺陷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
u 5.1.2 仅能检测表面开口缺陷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渗透检测和目视检测渗透检测主要用于非多孔性材料;目视检测主要用于宏观可见缺陷的检测。
u 5.1.3 能检测表面开口缺陷和近表面缺陷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磁粉检测和涡流检测。磁粉检测主要用于铁磁性材料;涡流检测主要用于导电金属材料。
u 5.1.4 可检测材料中任何位置缺陷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射线检测、超声检测、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和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一般而言,超声检测、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对于表面开口缺陷或近表面缺陷的检测能力低于磁粉检测、渗透检测或涡流检测。
5.1.5 为确定承压设备内部或表面存在的活性缺陷的强度和大致位置,可采用声发射检测。声发射检测需要对承压设备进行加压试验,发现活性缺陷时应采用其他无损检测方法进行复验。
u 5.1.6 仅能检测承压设备贯穿性缺陷或整体致密性的无损检测方法为泄漏检测。
u 5.1.7 对于铁磁性材料,为检测表面或近表面缺陷,应优先采用磁粉检测方法,确因结构形状等原因不能采用磁粉检测时方可采用其他无损检测方法。
u 5.1.8 当采用一种无损检测方法按不同检测工艺进行检测时,如果检测结果不一致,应以危险度大的评定级别为准。
u 5.1.9 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对承压设备的同一部位进行检测时,应按各自的方法评定级别。
7 无损检测资料和档案
7.1 承担无损检测的单位应建立完整的无损检测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u a) 无损检测委托单或检验检测合同;
u b) 无损检测工艺文件;
u c) 无损检测记录;
u d) 无损检测报告。
无损检测记录、报告还应符合NB/T47130.2~NB/T 47130.13的有关要求
无损检测记录、报告的保存期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且不得少于7年
NB/T47013.2 第2 部分:射线检测
本部分代替JB/T4730.2—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中的内容,与JB/T4730.2—2005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加插入式管座角接接头对接焊缝、安放式管座角接接头对接焊缝和管子-管板角焊缝的X 射线及γ射线检测技术和质量分级要求,并修改了钢的分类和范围。
b) 修改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版本,并增加了部分适用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c) 增加了射线检测专用术语和定义的内容。
d) 增加Yb169 和Ym170 射线源应用的规定。
e) 修改了工业射线胶片系统分类,将胶片分为C1、C2、C3、C4、C5 和C6 六类。胶片类型的选择按照新的分类标准重新进行修订,同时补充了胶片灰雾度测量的相关要求。
f) 修改了黑度计校验时机的内容。
g) 增加了参考密度片的黑度范围和测量点数目的相关规定。
h) 增加了内偏心透照(F<R)时透照次数的计算公式(资料性附录E)。
i) 增加了增感屏质量及使用要求、中屏材料及厚度范围、以及Tm170 和b169 两种γ射线增感屏材料及厚度范围,并明确了增感屏制造标准。
j) 增加了孔型像质计应用的内容,并修订了不同材料的像质计适用的工件材料范围及像质计使用和放置原则。
k) 增加了暗室安全照明时间确定的内容。
l) 增加了射线检测工艺文件内容的基本要求和验证的相关规定。
m) 修改了特殊条件下射线检测技术等级允许放宽原则。
n) 修改了检测时机要求,明确检测时机应满足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和设计技术文件的要求,同时还应满足合同双方商定的其它技术要求。
o) 增加了焊接接头检测区宽度范围确定的内容。
p) 增加了胶片透照技术和底片观察技术应用的内容。
JB/T 4730.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3 部分:超声检测》
本部分代替JB/T4730.3—2005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第3 章“术语和定义”,包括把原列在JB/T 4730.1 中有关超声检测的术语和定义放入第3 章。
b) 增加了工艺规程和工艺卡的具体要求,并列出了制订工艺规程的相关因素。
c) 重新对本部分所用试块进行了划分。
d) 把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板、铝及铝合金板材、钛及钛合金板材及镍及镍合金板材以及奥氏体不锈钢及双相不锈钢钢板等超声检测方法和质量分级合并。重新设计了试块。检测灵敏度以平底孔距离波幅曲线来确定。修改了质量等级要求,各个级别的合格指标均有所严格。
e) 在第6 章中,对CSK-IIA 和CSK-IVA 试块上人工反射体的位置和数量进行了重新设计,这样既保证检测区域覆盖,又适用于直探头检测灵敏度的调节。对检测技术等级进行了细化。焊接接头质量等级中对Ⅰ区非裂纹类缺陷的长度给出了限制。结构进行了调整,把T 型焊接接头超声检测、接管与筒体(封头)连接焊缝超声检测、堆焊层超声检测等放入了附录。
f) 在第7 章中,对GS 试块进行重新设计,增加了圆弧反射面等,主要利于弧面探头的时基线调整。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一组试块。
g) 根据实际检验检测需要,增加了第8 章“承压设备厚度超声测量方法”。
JB/T47013.4《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4部分:磁粉检测》
本部分代替JB/T4730.4—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如下主要技术内容:将原JB/T 4730.1—2005 关于磁粉检测的术语与定义放在本部分;增加了检测工艺规程的内容,规定了工艺规程的重要因素和非重要因素;增加了标准试片使用、交叉磁轭法检测的相关内容;增加了按经验公式确定磁化电流后,并应经标准试片验证的相关规定。
b) 对如下主要内容进行了修改:将偏置芯棒法改为偏心导体法;调整了磁轭法检测的有效宽度和重叠范围;调整了带非磁性涂层磁粉检测的相关内容,放宽其检测的限制条件;调整了线圈法磁化的有效磁化区域。
c) 调整了焊接接头、受压机加工部件和板材的质量分级要求。
d) 调整了记录显示的相关规定,增加了记录显示的方式。
e) 将原JB/T 4730.1—2005 的安全防护改为安全警示,并增加了磁粉检测安全方面的内容。
f) 调整了在用承压设备磁粉检测的相关内容,提高了在用承压设备内壁磁粉检测的灵敏度要求。
NB/T47013.5 第5 部分:渗透检测
本部分代替JB/T4730. 5—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中的内容,与JB/T4730.5—2005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扩大了检测温度适用范围
b)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c) 增加了工艺规程和工艺卡以及安全警示的内容